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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时间:2016-03-21  来源:    点击数:

第一章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3.办学地址: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4.邮政编码:044000

5.学校网址:http://old.ycptu.edu.cn

第二章 招生机构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设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制定单独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文史

理工

艺术综合

1

520501

煤矿开采技术

5

5

6800

2

520503

矿山机电技术

10

10

6800

3

520904

安全技术与管理

3

2

6800

4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0

10

6500

5

560103

数控技术

3

2

6500

6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10

6500

7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15

15

6500

8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10

10

6500

9

610302

移动通信技术

10

10

6500

10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2

6500

11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10

10

6500

12

5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

2

6500

13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10

10

6500

14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0

10

6500

15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5

5

6500

16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

20

6500

17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10

10

6500

18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10

10

6500

19

580304

印刷媒体技术

10

10

6500

20

580301

数字图文信息技术

30

20

6500

21

580201

包装工程技术

3

2

6500

22

630701

市场营销

10

10

6000

23

630903

物流管理

10

10

6000

24

690303

婚庆服务与管理

5

5

6000

25

640105

酒店管理

5

5

6000

26

640101

旅游管理

5

5

6000

27

660202

播音与主持

2

1

2

6500

28

660203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2

1

2

6500

29

690201

民政管理

5

5

6000

30

510114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10

10

6500

31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5

5

6500

32

630402

统计与会计核算

50

50

6500

33

630301

财务管理

5

5

6500

34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

3

2

6000

第四章 报名及考试

第一条 报考条件

山西省内已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且已经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报名形式: 凭本人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陆密码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4月1日

报名网址: http://www.sxkszx.cn

第二条 考生确认

考生本人于2016年4月9日—10日到运城职业技术学院现场确认及考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网上下载)。

(2)高中毕业生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中职毕业生持《毕业结业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3)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A4纸)。

(4)高考数码相片3张。

第三条 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 上午8:30—11:30。

2、考试地点: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机电教学楼。

3、入场要求:考生持身份证进入考场。

第四条 考试成绩确定

1、录取成绩结构

(1)、文化考试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2)、录取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文化考试成绩分值核算

根据考生高中结业成绩,A、B、C三级为合格以上等级,D为不合格等级。各等级分数标准为85分以上(含85分)为A,84-70分(含70分)为B,69-60分(含60分)为C,60分以下为D。

第五章 录 取

第一条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志愿、专业计划录取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人数录满为止。

第二条 录取名单确定:学校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条

1、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新生入校后学院对考生进行身体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考生待遇

1、奖学金。学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励,奖励项目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金额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2、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3、凡被我院单独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章 监督机制

我院成立招生纪检检查组,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岗位职责,严明工作纪律;追究违纪人员责任;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生如对录取过程及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八章 联系方式

地 址: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学苑北路

邮 编:044000

电 话(传真):0359-2439999 2439000

监督电话:152967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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