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最令人痛恨的就是作弊,尤其是工作人员的违规、作弊。今年,我省为所有参与高考的工作人员设下了11道“高压线”,并明确表示,稍有触碰,便会受到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考试工作职务并给予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等处分。如果构成犯罪,则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让我们看看这11道“高压线”:
一、在出具、审定考生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
三、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或指使、组织、参与组织群体性考试舞弊;
四、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含评分细则)、答卷;
五、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及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六、在招生考试中偷换、涂改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其他有关材料(包括计算机记载的考生信息),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
七、在招生考试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
八、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
九、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十、招生录取期间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省级招办或高校招生考试的计算机录取系统、信息系统及有关网络、设备;
十一、其他破坏招生考试工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