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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0年吸引优秀学生奖励办法

时间:2010-07-06  来源:    点击数:

为了优化生源结构 ,提高生源质量,吸引优秀高考学生报考我院,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普通高考

1、在2010年山西省高考分数450分(含)以上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保证优先录取,并享受我院长江奖学金一万五千元(分3年发放,在校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考核良好)。

2、在2010年山西省高考分数420-449分(含)之间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保证优先录取,并享受我院长江奖学金九千元(分3年发放,在校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考核良好)。

3、在2010年山西省高考分数400-419分(含)之间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保证优先录取,并享受我院长江奖学金六千元(分3年发放,在校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考核良好)。

4、在高职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为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并达到录取分数线者,保证优先录取。

二、对口升学

1、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三等奖以上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达到录取分数线,填报我院志愿并被我校录取者,入校即奖励我院长江奖学金一万元(分3年发放,在校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考核良好);

2、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达到录取分数线,填报我院志愿并被我校录取者,入校即奖励我院长江奖学金八千元(分3年发放,在校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考核良好);

3、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达到录取分数线,填报我院志愿并被我校录取者,入校即奖励我院长江奖学金五千元(分3年发放,在校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考核良好);

4、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达到录取分数线,填报我院志愿并被我校录取者,入校即奖励我院长江奖学金三千元(分3年发放,在校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考核良好)。

三、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高职二年级及其以上)可以申请以下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000元/人·年、二档2000元/人·年、三档1000元/人·年。

(4)学院奖学金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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