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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今年高考招生政策有六项调整

时间:2013-06-03  来源:    点击数:

5月30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了今年的高考政策以及高考相关情况。2013年,全省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共有358443人;设考区121个,考点329个,全部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12085个;全省参与高考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及监考人员达4万余人。

为了让广大家长和考生“心中有数”,我们对我省今年的高考招生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1【关键词】考试

实行“3 X”科目设置

我省今年高校招生继续执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考试方案。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考试科目及时间:6月7日9∶00—11∶30 语文;15∶00—17∶00 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听力测试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2【关键词】安全

严打高科技手段作弊

为了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进行,今年我省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积极协调公安、武警、工商、互联网管理、无线电管理、保密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深入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的专项行动。严密监控考前及考中通过网络、通讯设备等传播涉嫌泄露试题及答案等有害信息,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行为,有效维护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对高招工作负总责,明确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省派巡视监督检查人员652人,分赴各市、县及考点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尤其是对考风考纪相对薄弱的地区,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增派了监督检查人员。

充分发挥好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功能和作用,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大面积的团伙舞弊和利用现代化通讯设备作弊的行为。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确保所有考生可在高校招生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可知的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

严格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核实处理,并做到及时反馈,及时化解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3【关键词】评卷

全部科目网上评阅

高考试卷全部科目实行网上评阅办法。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招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评卷工作领导组,负责试卷评阅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答题卡扫描及客观题答卷(OMR区答卷)评阅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直接组织进行。

主观题答卷评阅工作由承担评卷工作的高校具体组织实施。主观题答卷评阅教师人数由评卷高校拟定,报省招考中心同意后确定。

省招考中心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查服务。对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考生,要进行认真复查,复查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4【关键词】填报志愿

网上分批次、分时段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填报在文化课考试成绩、成绩分布统计和相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实行网上分批次、分时段进行志愿填报办法。征集志愿也实行网上填报的办法。

考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必须严格按照《山西省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编号、院校名称、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在规定时间网上准确填报。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的要求操作,注意信息安全。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人解释,考生填报的院校和专业志愿是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和招生管理部门调配档案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考生的报考愿望能否实现。考生一定要了解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填报志愿办法及注意事项,详细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详尽地了解拟选择的学校及招生专业的基本情况及录取规则,严肃审慎、认真负责地确定报考院校和专业。考生志愿一经填报确认后,任何人不得修改,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我省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专项生”批、本科第一批(分A、B类)、本科第二批(分A、B、C类)、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专项生”批和专科(高职)批共7个批次。本科第一批(A、B类)和本科第二批(A、B类)文理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批次实行传统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艺术、体育类实行传统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提前艺术、体育本科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1个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提前一批本科和提前二批本科批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3个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本科“专项生”批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5个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A、B类)批次分别设置5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分公示类(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非公示类(定向、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各设置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A、B类)艺术本科院校各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4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A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M,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B类批次设置5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A、B类)艺术、体育类院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4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C类)批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4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提前专科(高职)批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2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专科(高职)“专项生”批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5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专科(高职)批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4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所有批次均不设服从院校调剂志愿。对于按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分批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依当批院校缺额情况确定。征集志愿控制分数线根据院校缺额情况拟定,报请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批本科(A、B类)体育类院校志愿和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同时投档,体育类考生第二批本科(A、B类)只能选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在第二批A类院校或B类院校批次不能同时填报。其他批次,体育类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文、理)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兼报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第一、二批本科(A、B类)艺术类院校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同时投档,艺术类考生第一、二批本科(A、B类)只能选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在第一、二批本科(A、B类)批次不能同时填报。其他批次,艺术类考生可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兼报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播音与主持方向)专业只招收省联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院校志愿。报考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按我省填报志愿规定要求进行填报;报考其他香港高校内地招生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并填报志愿;报考澳门高校内地招生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澳门高校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和确认。

5【关键词】录取

仍实行两种投档模式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省招生委员会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分科类、分层次综合考虑,确定各批次、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组织有关高校分批次进行录取。

我省高校招生仍实行两种投档模式:

(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原则,先分科类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投档;对某考生投档时,遵循该考生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院校依次检索判断,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院校有调档缺额时,即将该考生档案投放到该院校。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和科类:第一批本科(A、B类)(不含特殊类型招生)和第二批本科(A、B类)的文史和理工两个科类。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特征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特征总分是指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加分之和);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

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2)传统志愿投档模式:根据“第一志愿优先,平行参考志愿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先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所报第一志愿分开,然后将填报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放平行参考志愿。

6【关键词】投档

按科类分三个步骤

实行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本科(A、B类)和第二批本科(A、B类)院校投档,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①模拟投档:通过模拟投档与招生院校通报生源情况商定投档比例,确定调增招生计划,核定院校自主招生投档控制分数。模拟投档比例省外高校不超过1:1.05,省属高校不超过1:1.1;②正式投档:模拟投档结束后,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③征集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的院校,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平行志愿投档,不进行模拟投档程序,按照院校缺额计划1:1的比例,直接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

第一批本科院校特殊类型招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档。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院校投档,仍实行传统志愿投档模式。分批次、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①先投第一志愿;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补充投放平行参考志愿;③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进行补充投档。

7【关键词】免费医学定向生

单列志愿单独划线

免费医学定向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二批录取;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可在院校所在同批次征集志愿时重新公布剩余计划,并按征集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有关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

8【关键词】免费师范生

录取安排在提前一批

免费师范生录取安排在提前一批,录取时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

9【关键词】平行志愿扩大

考上大学无故不去考生要付出代价

今年,我省将继续稳步推进高招改革。在继续做好第一批本科A、B类(文、理科类)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基础上,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扩大到第二批本科A、B类(文、理科类)院校。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结合第二批本科院校招生实际,要求考生必须慎重填报志愿,招生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得申请退档;录取后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考生,会被如实记录到考生电子档案,而且该考生下年度参加高考,成绩将排在同一总分的最后位次;招生部门还会将存有记录的考生电子档传给拟录该考生的院校,供院校作录取与否的参考依据。

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为由退档,也不再与拟录取的考生就是否报到入学进行联系,录取结束要及时将新生名单正式公布。

10【关键词】调整

志愿设置和填报有调整

我省对院校(专业)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时间进行了调整。实行平行志愿后,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志愿栏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8个平行院校志愿栏。将2012年调整到提前批的第一批本科(A、B类)艺术类院校(专业)部分调回到第一批A、B类院校(专业)。

艺术类考生在填报第一、二批本科(A、B类)院校志愿时,同批次A或B类院校只能填报同科类院校(专业),即:或同为艺术类院校(专业),或同为文史、理工类院校专业,不能交叉填报。第二批本科(A、B类)体育类考生志愿填报办法与艺术类考生相同。

第一批、第二批本科A、B类院校中的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随批次投档录取,暂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的志愿填报时间调整为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投档并公布投档分数线后,其他批次院校志愿填报的时段及办法仍与2012年相同。

调整和优化普通高考网上评卷的程序,充分发挥网上评卷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实时监控质检功能,进一步提高网上阅卷质量。另外,加快“高考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快捷、高效的信息化管理目标,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继续推进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模式改革,着力完善适合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培养实际情况的多元评价、多元录取办法。

11【关键词】艺术类文化成绩

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相同标准

今年还有一项值得部分考生关注的政策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2012年省招委决定,从2013年起,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与音乐、美术等其它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相同的标准,即所在批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5%。

另外,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考生,考生填报的院校和专业志愿是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和招生管理部门调配档案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考生的报考愿望能否实现。考生一定要了解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填报志愿办法及注意事项,详细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详尽地了解拟选择的学校及招生专业的基本情况及录取规则,严肃审慎、认真负责地确定报考院校和专业。

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进行(以下简称“省联考”)。体育类专业考试,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进行;报考外语专业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12【关键词】加分

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残疾军人考生和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均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达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属院校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或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赛区一等奖(含)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青年、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在省级招委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要求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要求的考生,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加分。

在录取投档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照顾的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13【关键词】专项生

面向我省21个贫困县定向招生

“专项生”招生,即面向我省21个贫困县的定向招生。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具有上述21个贫困县户籍和本县普通高中以及职业高中三年学籍并连续三年在具有学籍的学校就读,且符合2013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本科录取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高职录取在提前批专科(高职)录取后、专科(高职)批次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照高校“专项生”计划120%的比例投档,高校根据“专项生”相关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批次内生源不足时,将通过分段多次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招生计划,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

贫困县考生的“专项生”资格由各县教育局会同公安部门审核,并报市招生委员会,统一汇总后报省招考中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填报“专项生”志愿。

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班招生一律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中录取。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该校在我省统招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少数民族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该校在我省统招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该校在我省统招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定向为西藏培养人才的录取分数线与民族班录取分数线相同。

14【关键词】提前录取

军队、公安等院校提前录取

军队、公安等院校提前录取。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军队院校志愿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检和政审考生名单。报考军队院校考生的面试、体检和政审工作,由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公安等院校志愿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名单,由有关部门协同招生院校进行面试、体检(测)和政审。录取时,在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院校 (专业)本科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为: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独立设置的清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浙江理工大学 (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等院校,自行划定本校本科专业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其他提前批录取的艺术院校须达到山西省划定的艺术类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示的录取原则和办法择优录取。

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 (非英语)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列入提前批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统一录取;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等10所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提前单招录取;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澳门城市学院等6所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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